佛國記關於印度的記載
佛國記
過是諸處已,到一國,國名摩頭羅。有遙捕那河,河邊左右有二十僧伽藍,可有三千僧,佛法轉盛。
凡沙河已西,天竺諸國,國王皆篤信佛法。供養衆僧時,則脫天冠,共諸宗親、羣臣手自行食。行食已,鋪氊於地,對上座前坐,於衆僧前不敢坐床。佛在世時諸王供養法式,相傳至今。
從是以南,名爲中國。中國寒暑調和,無霜、雪。人民殷樂,無戶籍官法,唯耕王地者乃輸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王治不用刑罔,有罪者但罰其錢,隨事輕重,雖復謀爲惡逆,不過截右手而已。王之侍衛、左右皆有供祿。舉國人民悉不殺生,不飲酒,不食蔥䔉,唯除旃荼羅。旃荼羅名爲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唐突。國中不養豬、雞,不賣生口,市無屠、酤及估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獵師賣肉耳。
自佛般泥洹後,諸國王、長者、居士爲衆僧起精舍供養,供給田宅、園圃、民戶、牛犢,鐵券書録,後王王相傳,無敢廢者,至今不絶。衆僧住止房舍、床褥、飲食、衣服,都無缺乏,處處皆爾。衆僧常以作功德爲業,及誦經、坐禪。客僧往到,舊僧迎逆,代檐衣鉢,給洗足水,塗足油,與非時漿,須臾,息已,復問其臘數,次第得房舍、臥具,種種如法。衆僧住處,作舍利弗塔、目連、阿難塔,並阿毗曇、律、經塔。安居後一月,諸希福之家勸化供養僧,作非時漿。衆僧大會說法。說法已,供養舍利弗塔,種種香華,通夜然燈。使彼人作舍利弗本婆羅門時詣佛求出家。大目連、大迦葉亦如是。諸比丘尼多供養阿難塔,以阿難請世尊聽女人出家故。諸沙彌多供養羅雲。阿毗曇師者,供養阿毗曇。律師者,供養律。年年一供養,各自有日。摩訶衍人則供養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觀世音等。衆僧受歲竟,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各持種種衣物、沙門所須,以布施僧,衆僧亦自各各布施。佛泥洹已來,聖衆所行威儀法則,相承不紀。
自渡新頭河,至南天竺,迄於南海,四五萬里,皆平坦,無大山川,正有河水耳。
註解:
佛國記: 為東晉高僧法顯所著的遊記。法顯在弘始二年(西元400年),與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僧人,從長安出發,西渡流沙,到印度尋求戒律。法顯於義熙八年(西元412年)歸國,前後14年。法顯歸國後著佛國記一書,記錄西行見聞。佛國記又名法顯傳、歷游天竺記傳、佛游天竺記傳、釋法明游天竺記,是佛教史和中外交通史的重要文獻。
摩頭羅: 印度北方邦境內。
遙捕那河: 亞穆納河,為恆河支流。
伽藍: 寺廟。
天竺: 印度。
中國: 中天竺,今印度北方。
旃荼羅: 賤民,印度教種姓制度中,被認為是最低等、不可接觸的。
泥洹: 涅槃。
婆羅門: 祭司貴族,印度教種姓制度中地位最高。
新頭河: 印度河,為巴基斯坦主要河流。
Reference: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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