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是世界主要宗教之一,有大約十億人信仰,其中的九億五百萬居住在印度,僅次於擁有18億信徒的基督教、13億信徒的伊斯蘭教以及12億信徒的佛教。

         所有的印度教派別都以撰於西元前1500年的《吠陀經》作為經典教義。在此之外,各派別還各自信奉其他不同的經文。

歷史
起源
         「印度教」(Hinduism)一詞是19世紀時期的歐洲殖民者創造的。印度人自古以來則以恆法(सनातन धर्म,對比於佛法)呼之。事實上,印度教不同教派教義的區別很大,甚至大於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之間的差異。

         印度教是印度的傳統宗教,與佛教也頗有淵源,起源於上古時梵天傳給人類的《吠陀經》,印度的商羯羅吸收了佛教和耆那教的一些教義,去掉了婆羅門教的一些糟粕然後形成了印度教。印度教不是只分布於南亞,在東南亞也有人信。

當代發展
         在印度當代最有影響的組織是國民志願服務團、世界印度教大同會。國民志願服務團由海德格瓦於1925年創立,它以羅摩神作為崇拜對象。世界印度教大同會是一個機構龐大的印度教組織,是印度教各派別的聯合體,由國民志願服務團領袖高瓦克創立於西元1964年。該組織經30多年的發展,已成為機構龐雜的宗教聯合組織,有100多個派別和51個指導委員會,與30多個國家的印度教徒都有聯繫。

信仰和學說
         印度教是一個包羅萬象的綜合體,既是一種宗教,也是一種信仰和生活方式。印度教認為,人類靈魂永存和萬物有靈,並宣揚因果報應和人生輪迴(註:佛教的輪迴與此輪迴不同。)。在該教看來,生命不是以生為始,以死告終,而是無窮無盡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個環節,每一段生命都是由前世的所為而限制和決定。一個人的善良行為能使他升為婆羅門,邪惡行為則能令他墮為首陀羅、賤民甚至畜類。因此,個人必須通過修行和積累功德才能認知梵,與梵合一。「梵我合一」是印度教哲學理論的核心,更是印度教徒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標。印度婆羅門教有燃火祀天的儀式,火被當作上天的口,把供物放入火中燃燒的話,上天可以吃到供品,就可降福人類。雖然印度教有輪迴觀念,但認為倘若破壞種姓制度的原則,則會落得永世不得超生的結果,故上至婆羅門下至賤民,均不敢廢除該教義,縱使今日法律上已不承認種姓制度。

         印度教具有強烈的封閉性宗教特色:不鼓勵印度人移民海外,也不鼓勵外國人入籍印度(但印度境內亦有歷史悠久的猶太人、帕西人等移民群體);印度人生來即被視為印度教徒,外國人則不被視為印度教徒;沒有後天加入印度教的觀念,也沒有叛教的觀念(縱使一位印度人宣稱亦然,僅視之為挑釁行為,破壞種姓規矩及殺牛等行為亦同,只是被降為賤民)。穆斯林和外國人雖不適用種姓制度,但除非對方不友善,原則上以剎帝利方式待之。

派別
師摩多派(Smārtism)
毗濕奴派(Vaishnavism)
濕婆派(Shaivism)
性力派(Shaktism)

倫理觀和社會觀
社會等級制度
         儘管廢除了嚴格的社會等級制度,對特定的社會階層的從屬關係在印度教的組成中依然有著深遠的社會影響。等級制度的原則是,所有生物從出生之日起,根據任務、權力、責任和能力,嚴格地相互區分。

         所有的等級又可以分成很多次等級(Jatis),因此一共有2000到3000個等級。儘管等級制度起源於印度教,但是其他宗教也接受並採納了等級劃分。甚至印度基督教中等級也很明顯。如今很多印度基督教堂里低等級的成員必須坐在後排。

         由於等級森嚴,印度教中的低級派別淪為賤民,在社會上受到的壓迫,而印度法律無能為力,只能改宗包括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在內的其他宗教。

婦女的地位
         印度教中婦女的地位千百年來一直在不停地變化發展。要了解婦女的地位就要釐清來龍去脈和當時的生活狀況。部分讚美詩由Rigveda婦女們所寫,而在Brhadaranyaka Upanishad中我們還能找到Vachaknu Gargi的受良好教育的女兒和Yajnavalkya的對話。

母性
         印度教中婦女們其中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弘揚母性。懷孕的每一個階段直至孩子的出生都將有神職人員伴隨和保護,保證孩子和母親的身心健康。過去婦女們要儘可能多的孕育孩子,以保證整個家族的安全和生存。儘管印度教徒並不會普遍地漠視女孩,但是時至今日,部分家庭中女孩子還是被看作包袱,因為結婚的時候,她們要帶著嫁妝離開。如果家庭中有很多女孩子,那麼大量的嫁妝將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這些問題也同時導致很高的墮胎率。

         很多現代特別是城市中的印度教徒逐漸地願意撫養女兒,因為女兒能在父母年老時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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